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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交所发布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——信息披露工作评

内容来源:同花顺财经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3-14 19:40   点击量:6973   

,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关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、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、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要求,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,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,本所对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——信息披露工作评价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深交所于2023年8月4日发布的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——信息披露工作评价》(深证上〔2023〕681号)同时废止。

深交所2024—202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工作适用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——信息披露工作评价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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